首先,澄清一个概念,标题中的“博士”严格意义上说应该叫“博士生”。尚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在读或在籍博士生本质上仍是学生,但我们中国的优良传统就是只要沾点边就尽量往高处叫,这其实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好传统。例如,我们经常称我们的副校长乃至校长助理为校长。至于你敢不敢叫副校长为副校长,反正我是不敢的。联想到最近“究”得很厉害的关于李开复先生的“助理教授”和“副教授”之称呼问题,李开复先生的失策其实就是太过谦虚,没有把自己说成是“教授”,否则,中国传统就可帮上忙了,就不会有这些“究”了。凡事说得越具体,就越容易引起“究”,而且留给自己的回旋余地也越小。以下本博主也遵循中国传统,称“博士生”为“博士”。

扯得远了点。回到近几天争得很激烈的“在职博士”学术腐败问题,其实每个人的观点都有道理,关键还是与李开复先生称呼问题一样,看对“在职博士”如何界定。吴宝俊博主最先抛出重磅炸弹:“在职博士是中国学术腐败的重灾区”,刺到“在职博士”体制痛处的同时也引火烧身了。今天,宝俊同志终于觉悟了,又发博文一篇《日本论文博士制度、中国在职博士及改革》,定义了自己理解的“在职博士”:“我所谓的在职博士,是指在攻读学位同时还必须真正在自己单位工作,并且在客观上不能保证学习时间的,博士研究生。”这类在职博士的典型代表就是刘庆丰博主《在职博士,是食之无味的鸡肋,还是香喷喷的鸡肉?》所说的“官员”博士。有了这个圈,本博主总体上赞同“在职博士是中国学术腐败的重灾区”这个观点。把它说得再难听一点,这样的“在职博士”是占自家茅坑,到他人地里拉屎,也就是把人家的领地或圈子搞臭,同时又占据自己家的位置并捞取好处。李永丹博主《“在职博士”与“小姐”》说,到了中国,博士逐渐演化出了在职、不在职、单证、双证等等区分,还演化出来了学术腐败,甚至有要演化出来歧视和阶级斗争的趋势。殊不知,“官员”的特长就是阶级斗争;很多“官员博士”就是“小姐”:在家乡结婚生子,到他乡伤风败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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