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21-09-03 15:37:59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经教育厅批准,学院部分招生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重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系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学制三年,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单独招生代码:12401
第四条 学院以财经商贸大类专业为主,涵盖电子信息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办学特色鲜明、优势明重。学院位于长沙岳麓区.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遁应企事业单位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后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考试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和安保服务办公室(含疫情防控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职责: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宏观安排和整体都署: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监察与评估;负责处理招生重大事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与报考
第七条 单独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1年高考的考生。
第八条 报考: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者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 https: /ks. hneao.cn或“潇湘高考”AP填报报考信息。学院不接受单独招生报名。
第九条 考生可以填报学院把些院同一个二级学院的所有专业,参加第一个专业的考试。
第十条 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3月16日。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考试
第十一条 学院今年单独招生计划为2028人,招生专业24个(附件1) .
第十二条 考试方式与内容
1.学院按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以省考试院系统里提供的数据为准,只看考生的第一次成绩,不参考补考成(含技工学校)考生和同等学历(复读绩)、中等职业学校(会技的需次。接“文化素质+职业技.生和社会考生)考生分类能”两个模块进行,其中:文化素质占40%,职业技能占60%。
2.文化考试: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复读生和社会考生)以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为准,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 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3.职业技能测试:按各专业要求,确定不同的形式。其中,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复读生和社会考生),主要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主要测试专重测式专业实践技能、专业基础知识等。
4.在学校单独招生网上,按专业和考生类别提供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 2021年3月27日 (受疫悄影响,如需调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按规将考生应该知恶的信息上网,接受全社会监督。
2.以适合专业学习,择优录取为原则。严格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录退。
3.实行分类别录取,各专业按照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和同)者生和同等学历(复读生和社会考生)考生实际参考人数分别划线承取,各类别的录取比例一致。
4.优先第一志愿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录满专业,按考试院的录取原则,可以从第二志愿的考生中道补(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
5.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放弃永取贵的的工孙我取考生(同一个二级学院的专从同一类别考生业优先)
6.体育育生录取原则: (1)按照特长专业测试总成绩排名,按体育招生计划数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基础分为70分,不达标不予录取,除实战考核项目外);(2)获得国及一级运动员成绩标准的队员可以免试入学,以相关比赛成绩册和获奖证书为证。
7.艺术生录取原则:(1)按照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总成绩接名,按艺术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基础分为70分,不达标不予录取);(2)获得政府部门主办的省级及以上艺术竞赛、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可免试入学; (3)参加2021年湖南省专业统考,达到相应分数线者(声乐、器乐专业成绩240分;舞蹈专业成业成绩220分); (4)获得市级及以上艺术竞赛、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或获得地市级上三独比赛一、二等奖; (5)取得业余专业考级十级证书。考生满足(3)、 (4)、 (5)项中任意一 项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
8.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学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20)256号)文件精神,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可以免试入学至相关专业。
9.省级技能竞赛(含黄炎培、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二、三等奖获得者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向招生就业处提供有效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第十五条 录取程序
1.经招生委员会同意,招生考试办公室做好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根据审核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2.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其他形式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有关规定,单独招生考生来校参加考试,需交纳单独招生考试费80元/人,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七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咨询或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35号湖南商务职
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楼117。
2.邮政编码: 410205
第八章 监督机制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1.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考生投诉与申诉电话: (731)88137262
2. 对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附件: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附件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经济贸易学院 (含茶学院) (370) | 现代物流管理(原物流管理) | 50 |
市场营销 | 100 | |
连锁经营与管理( 原连锁经营管理) | 70 | |
商务管理 | 50 | |
茶艺与茶文化(原茶艺与茶叶营销) | 100 | |
电子商务学院(340) | 电子商务 | 60 |
农村电子商务(新增) | 100 | |
移动商务 | 90 | |
国际商务 | 90 | |
会计学院(605) | 大数据与会计(原会计) | 20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原财务管理) | 100 | |
财富管理(原投资与理财) | 70 |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80 | |
会计信息管理 | 85 | |
金融服务与管理(新增) | 70 | |
旅游管理学院(333) | 商务英语 | 98 |
旅游管理 | 87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原酒店管理) | 103 | |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原景区开发与管理) | 45 | |
商务信息技术学院(380) | 软件技术 | 100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100 | |
大数据技术(原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6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原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 80 |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2021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