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 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号)要求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单独招生。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强  廖晓燕

副组长:何文波  阳荣初

成  员:左泽文  李建光  杨卫东  何建新   吴元清

成  强  谭  进  刘  勇   张加良  杨德良

汪石果  孙丽红  张普强   赵  闽  刘  佳

刘  晖  许  静  许文湘   郭  飏  周  频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刘  勇

成  员:马伟军  曾宪军  赵立无  唐金玉  曹咏平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招工作组

1.纪检监察组

组  长:张加良

成  员:周  聪  谢超伦  

负责对单招工作的监督检查,全程参与题库采购、监督考试及录取等关键环节,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负责对全校教职工在微信朋友圈推送招生简章的统计。

2.职业技能测试一组(综合素质测评组)

组  长:刘  勇  

副组长:马伟军  

成  员:随机抽取

职  责: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及全程录像。

3.职业技能测试二组(心理测试组)

组  长:汪石果

成  员:郭泽峰  陈可人  赵璇

职  责:负责心理健康测试评价。

4.文化素质测试组

组  长:杨德良  刘佳

副组长:高力勋

成  员:随机抽取

职  责:负责文化考试题库采购、机试组考及全程录像。

5.艺术体育测试组

组  长:周频  赵曦

成  员:从专业教师中随机抽取

职  责:负责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及全程录像。

6.宣传报道组

组  长:谭  进

成  员:龙婷婷  曹昭

职  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校门横幅及护理楼电子显示屏字幕制作、单招工作宣传报道等工作。

7.财务工作组

组  长:孙丽红

成  员:魏有焕  计财处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考生考试费微信支付收缴与核验等。

8.疫情防控与卫生健康服务组

组  长:成强  邓胜林  刘  晖

成  员:附属医院和临床学院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与处置,制订单招组考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组织对考务人员、考生及陪考人员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送附属医院隔离区。

9.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普强

成  员:张淼波  彭  懿

职  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水电和校园卫生,报名场地、考生休息场地安排及考生用餐安排。

10.安全保卫组

组  长:赵  闽

成  员:保卫处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及保安

职  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制定单招工作安全保卫应急预案,重点是单招考生来校本部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考试期间车辆和人员疏导,面试场地安保工作、文化考试安保和监控值班人员安排。

二、2021年单招专业、学制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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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助产专业限招女生。2.老年保健与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等三个专业含社会人员招生计划分别为20个、10个、10个。

三、考生报考及相关事项

1.报考对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对于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可在3月1日至3月5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或“潇湘高考” APP (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 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

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8日至3月16日。

4.院校志愿填报: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

5.专业填报要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至少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

6.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上述五类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人员)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给报考学校认定。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考。

四、测试与选拔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分类别、分专业考试入学,统一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要求组织,两项权重值为:文化素质测评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比80%,心理测试占比20%。考试类别及考试方式如下:

(一)考生类别及考试范畴

1.2021年有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

(1)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直接使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英三科成绩),不再组织考试;

(2)学校组织若干测试组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每组3人,总分100分。测试具体内容为:考生自我介绍、对所报专业的认知、随机抽题回答、心理测试等。

2.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无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对口考生

    该三类考生采用相同考试方式,但分类组考、分类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采用闭卷机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分别为50分、30分、20分,合计1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共90分钟。

(2)学校组织若干测试组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每组评委3人,总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具体内容为:考生自我介绍、对所报专业的认知、随机抽题回答、心理测试等。

3.社会人员考生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免予文化考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4.艺术、体育特长生

学校招收舞蹈、声乐、播音主持、表演等艺术特长生10人和篮球(男女)、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男女)、健美操或啦啦操或体育舞蹈、田径、武术、跆拳道等项目的体育特长生15人,艺术、体育特长生均需要参加综合素质测评、文化考试(无学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和专业测试。(详见附件《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二)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职业技能测试与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3月21日。所有填报我校志愿的单招考生于3月21日到校本部参加考试报名、提交资料、核验考试费缴纳和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测试前要求每位考生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②《考生信息表》;③考试费微信支付缴费凭证。

五、录取原则与政策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计分办法: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之和作为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含综合素质测评80%、心理测试20%)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对口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含综合素质测评80%、心理测试20%)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社会考生只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按成绩与专业计划录取。

艺术、体育特长生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20%,文化素质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项目类别与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

4.获得省级专业技能竞赛、黄炎培创业规划大赛一二三等奖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免试录取;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中职对口考生,只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免予文化考试,优先录取至护理类专业。

5.同一类别考生中,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6.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7.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1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1年高考或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

8.根据省教育厅规定,通过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校2021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9.被我校预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诚信协议书》,通过确认后,我校将在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发放预录通知书。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处理。

10.第一批正式录取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我校单独招生计划数,我校将从同一类别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顺序替补录取考生。

六、日程和时间安排

七、督导检查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学校纪检部门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督导与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学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731-58519003。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相关事项

    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统一于2021年9月入学。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对身体有疾病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十、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学校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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